
缠讼数年的美国司法部控告Google非法垄断线上搜寻、广告市场官司,美国法院周一(8/5)判决Google利用不当通路手段维持非法垄断地位。Google将寻求上诉。
美国哥伦比亚地方法院法官Amit P. Mehta本周针对司法部,以及美国数州对Google提出的线上搜寻及搜寻广告市场的垄断官司做出判决。在277页的判决书中,法官指出,经过仔细思量与参考证词、证据,法院做出以下决议:Google是垄断者(monopolist),且为维持垄断地位而行动,违反了美国反托拉斯法。法院认定,Google透过独家通路协议,在美国一般搜寻服务及一般文字广告二种产品市场维持垄断地位。
2020年美国司法部连同包括佛州、德州等11州控告Google以不法手法维持其在美国搜寻服务、搜寻广告及一般搜寻文字广告市场上垄断地位的行为。原告相信,搜寻巨人动用数十亿利润綑绑手机、浏览器及次世代装置的搜寻管道,排挤竞争者,造成搜寻及搜寻广告独大地位。
判决中列举证据,Google透过和苹果、Mozilla等浏览器签下分润协议,在其浏览器绑定Google搜寻为首选搜寻入口。在手机端,Google和三星、LG等智慧型手机业者签定行动应用通路协议(Mobile Application Distribution Agreements,MADA)绑定Google Mobile Service(如Google Search Widget和Chrome),连微软也不例外。在电信业者方面,AT&T与T-Mobile双双和Google签定营收共享(Revenue Share Agreement,RSA)协议。这些协议内容或有差异,但结果都是为了巩固Google搜寻在其平台上的位置。根据判决,Google占桌机搜寻市场的90%,在手机平台搜寻市场则高达95%。
不过法官并未在判决中说明任何矫治方案。可能的矫治方案包括要求Google改变现有做法,或是将Google分成多个较小业务组织。
本判决是Google的重大挫败。本案约等同20世纪初司法部控告微软搭售IE和Windows,双方最后虽然和解,但微软被迫将IE和Windows鬆绑,也导致IE在搜寻市场的败退。Google法务长Kent Walker对Techcrunch表达Google立场,表示本判决代表法院肯定Google提供最好的搜寻引擎,但结论却不允许Google服务更容易取得。Google将提起上诉。
本案尚未尘埃落定。在Google上诉下,本案将会持续到明年,甚至2026年以后。